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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 16: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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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岁康
为健全人们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医互葆工程联合商业保险公司和慈善救助基金发起“惠民葆”住院医疗补充保障互助计划(简称:惠民葆),本计划旨在帮助参加计划的成员因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之后自费部分给予慈善救助或互助报销,帮助参加计划的患者减少医疗费用负担,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
成员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即可申请住院医疗互助报销或慈善救助。
成员参加时无需体检,参加计划前已经有相应疾病史的情况,等待期后因该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仍可申请互助报销或慈善救助。
成员住院医疗费用,对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报销之外的个人自费部分均可以申请互助报销和慈善救助。
申请互助报销或慈善救助资料齐全,经审核通过后,个人自费部分医疗费互助报销费用直接支付到医院账户,成员无需先行支付。
年龄3周岁-80周岁皆可加入受助。成员能够持续承担分摊义务,则可长期享有申请互助报销和慈善救助的资格。
成员一个年度申请住院医疗互助报销或慈善救助次数累计最高可达3次,累计可申请互助报销或慈善救助额度最高可到30万元人民币。
成员仅需支付99元人民币即可加入惠民葆,每期承担互助分摊金额最高仅5元人民币。
举例:互助计划成员A因胃溃疡在某县人民医院(属于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住院15天医疗费总计15000元,基本医保报销70%,自费30%计4500元;A成员申请“惠民葆”住院医疗补充保障互助报销或基金慈善救助。A成员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符合基金慈善救助的条件,惠民医疗基金慈善救助自费部分的50%计2250元,另外自费部分2250元由其它互助计划内成员分摊,当期计划内全国共有10000名有效成员,每名成员仅需承担0.225元的互助分摊即可,A成员该次疾病花费为0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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